结婚、离婚有人认为是天大的事,有人认为根本不是事。不管结不结婚,离不离婚都是个人自由,任何人无权干涉。但离婚怎么离,法律已经为你安排的明明白白。
《民法典》即将实施,就离婚而言,有一些新增的亮点。
一、就协议离婚而言,“离婚冷静期“制度已经刷屏了,无须多言。
二、就诉讼离婚而言,除了以前就有的应当准予离婚的5种情形,又新增了一款法院必须判决离婚的情形。它规定在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第5款: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【轻舟律师解读】该条款的适用,须符合下列条件:
一、已经提起过离婚诉讼且法院判决不准离婚;
二、判决不离后又分居满一年;
三、任何一方均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不限于原告,被告也可以提;
四、符合上述条件的,法院均应当判决离婚。
【法律小常识】法律条文中的“应当“就是”必须“的意思,不给法官留自由裁量的机会。
那么问题来了,如何认定分居,怎样证明分居?实践中,常见的能够证明分居事实的证据包括:在外租房的租赁合同、签订分居协议、居住证、聊天记录、电话录音等。
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文字,每一项制度,每一个条文都有其目的。就本条而言,是为了解决实践中当事人离婚难的问题,保障当事人的离婚自由。
根据以前的法律规定,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若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原告可以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,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,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几率非常之高。但对于一些老年人来说,反复起诉多次,法院均不判离,法院的考量主要是为了保障老年人老有所依,避免出现无依无靠的局面。《民法典》实施后,这种现状应该会得到缓解。但是一项制度的好与坏,其结果不是立即显现的,只有交给时间去检验。
本文创作时间2020年12月4日。